DCEP,支付系統中的“鴻蒙”
发布時間:
2020-05-07 10:32
近日,四(si)大(da)行内部測試DCEP数字錢包的(de)截圖曝光,随之爆(bao)出DCEP將在(zai)雄安19家商戶試點受理。目前DCEP主要(yao)是為了替代(dai)M0(留存(cun)銀行體(ti)系外的現金)實現支付功能(neng),檢驗技(ji)術可行性和稳定性(xing)。
根據中國國家(jia)統計(ji)局发布数據,2019年中國廣義货幣M2達到(dao)198.6萬億(yi)元,M1達到(dao)57.6萬億(yi)元,M0達到(dao)7.7萬億(yi)元。从货幣供(gong)應量的增速表(biao)現來看,M0的增速基本(ben)維持不變,M0占M2的比重為3.88%。2019年恰逢中國无紙化支付進程快速发展的關(guan)键阶(jie)段,社會消費支付方式发生了(le)顯著(zhu)轉變,大多数城(cheng)市居民逐步(bu)抛弃了傳統銀行卡和現金支付習惯,轉而選擇(ze)手機支付、二維碼掃碼等数字化支付方式進行日(ri)常交易。
1、3-4線城市消費(fei)力上升(sheng),而3-4線城市的交易以現金(jin)為(wei)主。
2、 “微信-錢包”“支付寶-余额”可能劃分到M0層(ceng)面。
上述数據表明M0對金融稳定影(ying)響(xiang)较小,主要(yao)发挥高能(neng)货幣在交易媒介中的作用,因(yin)此央行推出数字(zi)人民幣DCEP來豐富金融(rong)创(chuang)新體系,同(tong)時针對(dui)M0進行更加精(jing)細化的(de)监管措施具有重要意義,这有助(zhu)
一、DCEP本質是電子錢包
DCEP全称為(wei)DC-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幣)與EP-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fu)),这(zhe)一命(ming)名方式清晰地表明DCEP將主要着力於支付(fu)领域的创新與发展(zhan)。这不禁讓我們想到另外一款由國内多家銀行合力打造的支付產品"云闪付"。从功能定位(wei)看,"云闪付"更像是卡(ka)包業務,在App端用戶通過绑定(ding)銀行卡,依托銀行既有的銀行卡賬戶體系,利(li)用"云闪付"交易通道來實現交易的完整過程,但"云闪付"並不具(ju)備真正的錢包(bao)功能。相比之下,DCEP是具有錢包屬(shu)性的数(shu)字支付工具,通過(guo)區块鏈技術、中心化(hua)管理與分布式賬本等先進技術實現電子賬戶功能,其賬戶體系独立(li)於銀(yin)行現有體系之外,構建(jian)了一個相對独立的支付生(sheng)態。
綜合分析可知,DCEP作為一種新型的数字货幣支付工(gong)具,構建了独立於傳(chuan)統銀行卡賬戶交易體系之外的電(dian)子賬戶支付框架,其核心(xin)業
二、DCEP是否會就是闪付-電(dian)子現金
“闪(shan)付”是銀行IC卡升級后, IC卡(ka)通過銀行(xing)柜臺、POS和ATM圈存(cun)交易實現銀行卡賬戶金额(e)轉移到IC卡中,以電子(zi)現(xian)金形式存储,具有不記名(ming)、不挂失、快速(su)交(jiao)易等特點。闪付(fu)其(qi)實是銀行IC卡賬戶的(de)延伸,最終(zhong)通過支付清(qing)算系統完成交易,是銀行以其所在(zai)賬戶為信用背书轉(zhuan)换的電子現金,並不(bu)具備法幣效力。
DCEP是央行发行,是以國家信用背书,等同於基礎货幣(bi),是基礎货幣的另外一種投(tou)放形式。在市場上(shang)具有法幣同等(deng)的效力,可以在任(ren)意商戶(hu)受理,所以筆者(zhe)大胆猜想DCEP数字(zi)货幣(bi)可能是一種法幣的辅幣。
所以DCEP受理範围更廣(guang),受衆面會更大,會成為(wei)未來支付市場的主要受理方式(shi)之一。
三、DCEP會影響哪些參與方
1、商業及股份製銀行
数字人民幣DCEP采(cai)用了雙(shuang)層发行架構,由央行作為顶層发行方向商(shang)業銀行投放(fang),民衆再通過商業銀(yin)行的兑(dui)换服務將DCEP轉入個人数字(zi)錢包(bao)。这種設計框架使得(de)DCEP能够與商業銀行現有的賬戶體系實現无縫對接,支撐實時的賬(zhang)戶交易和资金互轉流程(cheng)。通過这一機製,商業(ye)銀(yin)行在获取和管理存款時获得了更便捷的路径。
2、微信、支付寶等互聯網支付公司(si)
在(zai)央行数字货幣DCEP推出的背景下,互聯網企業接納监管政策已(yi)成為(wei)行業发展的必然趨勢。从技術互聯互通的角度看,DCEP將與微(wei)信錢包、支付寶錢(qian)包(bao)等第三方支付平臺建立接口對接,實現跨平(ping)臺的数字货幣流轉。随(sui)着DCEP業務規模的逐步推廣和應用場(chang)景的(de)拓展,傳統錢包業務中千分之一(yi)的提現手續費收入模式可能逐渐退出市場(chang)竞争。
3、銀聯、網聯等支付清(qing)算(suan)機構
DCEP的交易模(mo)式是(shi)数字货幣交易系統,可能在央行(xing)現有三大系(xi)統中再添一員,變成央行四大核心系統。脱离現有銀行卡交易支付清算體系外的另外一(yi)套货幣交易體(ti)系,筆者(zhe)大胆推想,未來DCEP會以央行(xing)為中心+商(shang)業銀(yin)行及互聯公司為副中心+居民(min)数字錢包賬本的数字货幣支付(fu)體系。去除(chu)銀行卡交(jiao)易體系中銀聯或網聯作為清算機構的角色,而在数(shu)學货幣支付體(ti)系中,銀聯和網聯可能會成為體系的系統(tong)服務機構,不參與運營但是监督副中心的(de)運行情况及(ji)運行風险,實(shi)時上報监管(guan)機構。
4、支付公司及服務商
数字人民幣即DCEP的(de)推廣落地必然需要專業的服務和技術團隊參(can)與實施,当前(qian)的推廣主體主要由銀行系統承擔(dan)这一職責。而支(zhi)付公司和第三方服務商在(zai)支付领域积累了完善的服務團隊體系,能够提供针對性较強的專業化服務,这正是支付(fu)企業相(xiang)比傳統金融機構的核心竞争優勢。基於这一認识,数字人民幣的(de)推廣過程中必然會引入支付公司和服務商參(can)與,共同(tong)解決"支付的最后一公里"覆盖問題,即如何(he)讓普通用戶、商戶、流動性強的消費場景都能便捷接触到数(shu)字人民幣服務。
5、設備供應商
数字人民幣的推出將(jiang)對支付產業鏈的多個關键環節產生深远(yuan)影響,涉及IC卡芯片設計與(yu)製造企業、自動取款機設備供應商、支(zhi)付終端銷售商、以及
IC卡廠商:一(yi)直是傳統銀行卡交(jiao)易的參與方之一,在手機(ji)支付時代,讓IC卡廠商哀鴻遍野,死伤无数,而DCEP的发行可能短期並不會(hui)影響其現状(zhuang),但从长远來看賬戶體系的變(bian)更會讓这個行業更加雪上加霜。
在数字货幣生態演進的背(bei)景(jing)下,ATM廠商指出DCEP发行作為紙幣交易的替代手段,改變了傳統現金流(liu)通的格局。ATM設備在金(jin)融體系中的核心功能是現金(jin)存储與管理,需與紙幣流通相配合才能完成完整的(de)交易闭環(huan)。
POS廠商在手(shou)機支(zhi)付、銀行卡支付浪潮中(zhong)获得了業務增长機遇(yu),在央行推進数字人民幣DCEP落地的進程中同樣(yang)存在潜(qian)在收益空間。銀(yin)行、互聯網平臺(tai)和第三方(fang)收單機構為適配央行DCEP的推廣計劃,勢必加大支付終端設備的(de)市場投放(fang)力度。随着支付方式的演進,傳統刷卡功能的設備占比將(jiang)逐步下降(jiang),市場主流設備形態將轉向二維碼掃碼設備和支持NFC近場通信的非接触支付設備。然而,整(zheng)個(ge)行業格局面臨結構性變化。
非接芯片及天線廠商作為支付設備產業鏈的關键供應方,长(zhang)期以來承擔着隐性而不可或缺的(de)技術支撐角色。随(sui)着碰一碰、挥一挥等近場(chang)通信產品的逐(zhu)步商用,天線廠商的產品應(ying)用場景从后端支(zhi)撐轉向終端消費者直接接触的前端產品形態,實現了(le)从幕后技術方到前臺產品方(fang)的身份轉變。
四、DCEP未來的猜想
下面的觀點仅為筆者基於現有信(xin)息(xi)進行的個人分析與推断,仅供各位讀者在深入了解数字(zi)货幣相關知识時作為參考思(si)路,關(guan)於DCEP的(de)最終政策导(dao)向與實际推進方向,應(ying)当以央行官方发布的
1、DCEP是錢包業務(wu),錢包並不仅限於人民幣,以(yi)目前的架構,如果外國銀行可以连接央行(xing)DCEP交易系統,成為副中(zhong)心(xin)之一,那麼形成(cheng)實時外匯結算將不再是夢(meng)想。
数字人民幣DCEP作為具有中心化運營特征的(de)法(fa)定数字货幣,目前由央行擔任(ren)主要的发行和管理(li)中心。从长(zhang)远的製度設(she)計來看,如果其他地區的央行分支機構能够逐步加入並形成多(duo)個並立的(de)運營中心,則有可能構建類(lei)似欧盟那樣的(de)跨境金融合作框架,進而建立外匯自貿區體系。
3、预防中國(guo)版本的(de)“廣(guang)場协定”和(he)美元(yuan)的貿易封锁。
DCEP作為中國金融市場(chang)變革的重要一步,其推出背景與中國(guo)金融市場所面臨的非常嚴重的资本外逃現象密切相關。通過對M0進行监管,DCEP有助於防範资本(ben)外逃,在金融安全和市場(chang)稳定方面发挥一定的监管作用(yong)。
5、普惠金(jin)融的拓展思路,2020年我們共同抗擊疫情,央行(xing)為促進消費(fei)拉動内需,发放消費券,主要(yao)途径是微信、支付寶、云闪付等。如果全國人民的DCEP建立起,可以展望未來消(xiao)費券或者現金(jin)券將直接在DCEP錢包中发放(fang),覆盖面更廣。
基於(yu)區块鏈的技術架構(gou),能够對銀(yin)行副中心交易数據進行實時监控(kong)化處理,為金融機構建立更加(jia)完善的個人信用模型提供了(le)数據基礎,同時(shi)有助於優化(hua)和完善賬戶信
7、央行(xing)直接調控金融市場提供数據依(yi)據和操作工具。8、打破固有的銀(yin)行卡賬戶體(ti)系,建立数字(zi)賬戶體(ti)系,防止(zhi)商業銀行道德風险,更(geng)加便於监控銀行體(ti)系内金融風险。
数字錢包具有唯(wei)一性(xing)特征,能够有效(xiao)防(fang)範二三類賬戶被挪作他用進行洗黑錢和非法交易等损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為金融安全筑牢防(fang)線
金融科技创新(xin)的核心在於運用現代科(ke)技手段來實現和延伸金融業務功能,推動傳統金融服務向数字(zi)化、智能化方(fang)向轉(zhuan)變。DCEP(数字人民幣)作為我國央行推(tui)出的(de)法定数字货幣,對現(xian)有金融體系的意義重大(da)而深远。央行將DCEP的主要定位設(she)定為替代(dai)M0货幣流通,这一決策充分體現了央(yang)行在推進金融创新時的理性態度和審慎原(yuan)則,允許時間去不断(duan)優化和完善数字货幣的實現機製(zhi)。随着数字货幣领域(yu)專利申請数量的持續(xu)增加,以及與(yu)之配套的受理系統和基礎(chu)設施的逐步完善,数(shu)字人民幣正在从理论探索阶段向實际應用推進。可以预见(jian),数字货幣未來將會逐步融入到(dao)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huo)中,渗透到人們日常消費(fei)、轉賬(zhang)、支付等生活的各個場景。
*本文為作者投稿,觀點不代表移動(dong)支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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